為規范和破解干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,進一步提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、規范化水平,我縣出臺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“一個操作規程、五個實施辦法、一個紀實辦法”制度文件,為貫徹落實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奠定基礎。
“1+5+1”制度文件的基本內容是:“1”即《定遠縣鄉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》,分動議、民主推薦、考察、討論決定、任職等5個部分,構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基本流程。“5”:即5個配套實施辦法,其中,《定遠縣干部選拔任用動議工作實施辦法》,填補了干部調整動議工作的配套制度空白;《定遠縣干部選拔任用民主推薦實施辦法》,進一步改進完善了民主推薦方法;《定遠縣干部選拔任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》,完善了人選考察方式方法;《定遠縣干部選拔任用討論決定實施辦法》,規范了干部任免的基本程序和具體要求;《定遠縣干部選拔任用任職實施辦法》,規范了領導干部任前公示、任職談話和任職試用期制度。“1”:即《定遠縣鄉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辦法》,主要是對干部選拔任用的每個環節進行紀實。
“1+5+1”制度文件相互聯系、環節銜接、措施配套、責任分明,一是強化選人用人的導向性。突出了好干部標準,注意把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體現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環節,從制度上規范和固化了選拔好干部的方法、程序和流程。二是注重具體措施的操作性。突出問題導向,緊扣問題提出制度措施,重點是規范動議、改進民主推薦、完善干部考察等方面。三是突出制度設計的規范性。立足從嚴管理干部工作新要求,形成了層層把關、環環相扣、人人擔責的程序和職責鏈條。一個操作規程,從制度層面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;五個實施辦法,把干部選拔任用五個基本環節的要求具體化、規范化;一個紀實辦法,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出現問題有據可查,責任追究有據可依。(黃 磊 李大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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