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定遠縣大橋鎮官塘村61歲的村民何黎亮(化名)因骨髓瘤在安醫附院住院,在骨髓瘤手術后產生58921元醫療費用,何黎亮是定遠“351” 健康脫貧工程保障對象,因此他可以申報新農合補償金額34753元、大病保險補償金額13901元、民政救助金5892元和政府兜底保障金1850元,其個人只需要交納醫療費用2525元。
這份驚喜來自2016年12月定遠縣實施的“351”健康脫貧工程。貧困人口在享受基本醫保、大病醫保、民政救助后,在縣、市、省三級醫院的合規醫藥費,個人自付最高限額分別為3000元、5000元、1萬元,其余部分由財政專項資金兜底,簡稱“351”兜底政策。
為方便農村病人報銷,我縣在報銷方式上實行了簡化工作程序。貧困人口患病出院時,聯網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合規醫藥費用通過綜合醫保“一站式”結算信息系統,即時結算基本醫保、大病保險、醫療救助、政府兜底以及個人自付費用。貧困人口只需交納個人自付費用,基本醫保、大病保險、醫療救助及政府兜底資金由醫療機構墊付。貧困人口在非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合規醫藥費用,回參保地的醫保管理經辦機構通過“一站式”結算信息系統結算,個人只需承擔自付費用,其他費用由醫保管理經辦機構墊付。該政策提高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健康水平,貧困人口因病致貧、因病返貧問題得到了有效控制。截至2017年4月,全縣“351”健康脫貧兜底保障190人次,支出資金35.6萬元。(縣民政局 許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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